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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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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全市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
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为文明点赞 为三明点赞”主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城市形象。根据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
二、活动时间:2016年11月开始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展“为文明点赞,安全出行不违规”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向“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行车加塞、争道抢行、抢行斑马线、随意鸣笛、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说“不”,营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活动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文明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倡导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各类驾驶人的教育,提升自觉守法和文明出行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益广告宣传,重点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养成文明驾驶好习惯。二是强化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辆闯红灯、加塞、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公务车辆、公职人员私家车辆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考评挂钩、与文明单位个人奖金挂钩。三明加大宣传。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专版,设立不文明交通陋习曝光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和追踪报道力度,震慑和预防不文明交通行为发生,形成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三明日报社、三明广播电台,各县(市、区)
(二)开展“为文明点赞,垃圾分类不落地”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家园清洁行动,向“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高空抛物、乱泼污水、乱排油烟、乱堆乱放”等陋习说“不”, 提倡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不断提升市民卫生意识。
活动措施:一是加强市民教育。在公园广场、公共场所设置健康卫生教育专栏,教育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尤其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社会公共道德意识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共道德,做到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公园、景区设立适当数量的“垃圾不落地”标识牌,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在主次干道、公共设施、交通客运设施、广场公园、停车场、门店、农贸市场、楼院、单位等科学合理设置果皮箱和垃圾箱,认真组织环卫专业队伍抓好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做好垃圾分类,做好日常保洁工作。三是加强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单位、商家“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加强执法管理,对乱扔乱倒、随地抛撒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彻底解决市区商贩乱占道、乱摆摊设点、乱扔杂物的问题。要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强化对商户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集贸市场卫生清扫保洁的新机制,使各级各类集贸市场卫生达标。要加强“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解决餐巾纸等杂物乱扔、泔水乱倒、物品乱堆放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
(三)开展“为文明点赞,节约用餐不浪费”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向“讲排场、讲面子、餐桌浪费”等陋习说“不”,推行“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导节约、不剩饭菜”“合理点餐、抵制浪费”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活动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应用多种宣传渠道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文明礼仪进餐桌,节约风气入人心”主题的宣传标识。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二是服务引导。点餐时服务员应向顾客明示菜品份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文明用餐,科学打包,避免浪费”,做到“不剩菜,不剩饭”。餐饮企业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普及餐桌礼仪,如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暄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三是督查推动。有关部门要深入餐饮单位,督促落实“文明餐桌行动”各项要求,提高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好每季度的抽查活动,督促餐饮单位及时抓好整改提升。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确定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著的餐饮企业(食堂)做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四)开展“为文明点赞,红白喜事不奢办”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向“薄养厚葬、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陋习说“不”,提倡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活动措施:一是营造氛围。应用多种宣传渠道宣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号召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提倡组织开展集体婚礼,积极营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薄养厚葬的浓厚氛围。二是典型带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身边好人”、“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各种道德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发现和培育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先进事迹,大力崇尚节俭新风。三是常态督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制定本地、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反对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比阔斗富等的具体要求和惩处措施,组织常态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综治办、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五)开展“为文明点赞,言行举止不粗俗”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遵德守礼行动,向在公共场合“不讲礼貌、言语粗俗、恶语相向、无理取闹,”等陋习说“不”,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形成讲文明、讲公德的良好氛围。
活动措施:一是组织广泛宣传。文明办、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旅游、工商、城管等部门结合职能和实际,制作一批宣传卡、宣传册等宣传资料,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到管理对象和市民手中,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督导者。二是开展集中教育。运用文明市民学校、宣传栏、演讲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上门宣讲、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小手拉大手”、“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形式,对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学生和经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引导大家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公共文明劝导。各级文明单位每月一次组织人员深入所在社区、主次干道、商店开展公共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制止各种粗俗的言行举止,引导市民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不恶语相向、不无理取闹,远离不文明行为,推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各县(市、区)
(六)开展“为文明点赞,文明上网不低俗”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净化网络环境行动,提倡行为举止文明谦让。向“上网浏览不良信息、传信谣言、随意跟帖、低级媚俗”等陋习说“不”,提倡传播格调高雅的先进文化,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
活动措施:一是传播社会正能量。用好三明文明网阵地,用好专题专栏,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优秀志愿者的宣传展示。邀请、帮助本地道德先进典型开办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让更多的道德先进典型成为“网红”。积极参与以“歌颂伟大祖国,歌唱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全省“激情广场”大家唱、大家跳网络评选、展播活动。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倡文明上网,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传播正能量。二是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在三明文明网建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平台,推动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等网上公益项目,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传播媒体,把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宣传融入到网民日常生活中,培养文明新风尚。加大诚信“红黑榜”曝光力度,利用“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点赞守信,曝光失信。继续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高校学生以及志愿者参与网络文明传播,不断充实全市精神文明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三是拓展网络文明阵地。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文明网站或开通文明频道,并开设微博账号、开通微信公众号,逐步建立全市微博矩阵、微信矩阵、客户端矩阵和文明网群。抓好三明文明网网站管理、信息报送、参与测评等工作。组织三明本地社会化媒体,围绕“为文明点赞,为三明点赞”主题,运用网络平台、微信平台,通过开设精神文明专题专区、建立文明网站链接、刊载文明创建信息、讲好“三明故事”等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传播新风尚,推动文明类网站和社会化媒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放大文明效应。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委网络办、市公安局,各级文明单位,各县(市、区)
(七)开展“为文明点赞,旅游观光不任性”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文明旅游行动,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烟场所吸烟、插队不遵守秩序、公众场所高声喧哗、不尊重各地风俗习惯、破坏文物古迹”等陋习说“不”,提倡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
活动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市、区)两级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分级建立旅客旅游不文明档案,认真实施福建省《旅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建立旅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二是加强活动引领。坚持国内游出境游一起抓,开展面向大中专及中小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出国(境)人员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好“文明旅游、礼貌乘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游客”和“文明团队”、“寻找最美导游”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文明旅游管理和引导劝导。推出全市十大文明景区、十大文明旅行社、十大文明酒店、十佳文明导游、十佳文明游客、十佳文明旅游从业者。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重点推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持续刊播文明旅游动漫宣传片、提示语和公益广告,加大文明出行提示引导。在春节、劳动节、暑假、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屏,大力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加大正面宣传,抓好反面曝光,形成舆论声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办、市台办、市侨办,各县(市、区)
(八)开展“为文明点赞,经济生活不失信”活动
活动目标:深化诚实守信行动,提倡诚信为本。向“坑蒙拐骗、欠债不还、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偷逃骗税”等陋习和失信行为说“不”,人人认真守约履约,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活动措施:一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三明市社会信用共建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以及“红黑榜”发布制度,探索出台符合改革精神、管用实用的规范性文件,深入实施失信违法联合惩戒,构建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开展“诚信经营,满意服务”、“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放心消费”等系列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媒体开展经常化的舆论引导与监督,深入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推介诚信典型,引导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诚信守则,大力推广诚信商店、诚信一条街、诚信驿站,营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深化诚信专项治理。重点围绕食品药品违法违纪、电话网络等虚假信息诈骗、金融信用缺失、偷税漏税等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对失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约束,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
四、营造宣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三明日报、三明广播电视台、三明新周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以及各县(市、区)媒体要加大对“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推出固定栏目,对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并开设活动红黑榜,对模范遵守“八不”行为规范的予以表扬,对违反“八不”行为规范的给予曝光。
(二)发挥网站、微信、微博新兴媒体作用。在三明网、三明文明网站设立专门的“文明公民活动”相关板块,突出“八不”行为规范的重点热点,不断增强线上线下良性互动。依托手机微信等新媒介的作用,以专辑、专版、专题、论坛、贴吧等形式,围绕“八不”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深化“文明公民活动”宣传推动工作。
    (三)发挥公益广告的作用。公益广告要把宣传“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集中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八不”行为公益广告,保证数量,提高质量,得到广泛认可。要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方面公益广告的创作,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方面公益广告的刊播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在城市显要位置、社区、建筑工地围挡都要有“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
五、实施奖惩并举
为推动“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市委文明办将联合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多种措施,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更加扎实有效。
(一)典型表彰。市委文明办将做好“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先进典型的发现和培育工作,对积极参与“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事迹突出的个人,列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省市级道德模范的候选对象。
(二)曝光公示。通过及时发布“八不”行为红黑榜,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的曝光力度;卫生、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乱扔垃圾行为的曝光力度;旅游部门要加大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文明旅游信息化建设、文明旅游示范点建设,通过电子信息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曝光提醒。落实出国(境)旅游团行前教育和设立文明督导员制度,对出国出境游严重不文明行为实施惩戒;发改委、人行三明中心支行要加大经济生活中的不诚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文明办系统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用餐浪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言谈举止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惩戒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有效惩戒措施。对于部分严重违反“八不”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各地文明办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定进行惩戒。对于行人闯红灯、开车违规等不文明行为,采取罚款、扣分、强制参加交规学习培训等惩戒措施;对于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采取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对于经济生活中的失信行为,落实好国家有关部门在失信被执行人、环保领域污染问题等已经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强制退出等惩戒措施。
(四)示范引领。各地在组织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中,要力争创造出在全市有影响、带动性强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出在全市叫得响、示范性强的特色品牌和先进典型。要持续形成宣传声势,在主流媒体上多发声、多亮相,通过宣传充分发挥这些好经验好做法、特色品牌和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引领作用,相互借鉴、相互启发,促进“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落实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是培养市民文明意识、道德自觉意识,规范市民行为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策划,认真部署,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活动措施落到实处。各参赛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志愿者踊跃参加“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志愿服务活动,对陋习进行劝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主题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利用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公共文明引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强对乱扔垃圾、行人闯红灯、言行举止粗俗、餐桌浪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陋习的监督,鼓励、倡导市民向不文明陋习说“不”,在遇到不文明行为时敢于劝阻,使文明有礼、文明有我、为文明点赞蔚然成风。
(三)加强活动督查。市委文明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的动态,进一步因地制宜,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负责日常督查,结合当地日常创建内容和重要创建任务,对“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以“督查通报”的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要求有关方面整改到位。   
(四)纳入各类考评。把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主题系列活动摆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纳入文明县城、村镇、行业、单位、学校和文明旅游等各类测评体系,作为一级指标项目,进一步加大权重,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测评,通过测评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开展“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推行‘八不’规范,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可以全面开展,也可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几个重点难点进行整治,每年集中整治几个问题,力求取得明显成效。对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每半年向市委文明办汇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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