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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女子 液化气瓶 警戒

一女子在三明欲当街引燃液化气瓶 现场拉起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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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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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区一古玩店一女子因与店主有债务纠纷,手持小液化气瓶要见店主谢某水(男,将乐人),如不能如愿便要引燃液化气瓶。事态紧急,接到报警后,将乐县公安局立即启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相关警种前往处置。 (来自: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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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安干警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平复了该女子情绪,工作人员才将其手持的液化气瓶取走,事态得到平息,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在场的警务人员和群众都松了一口气。 (来自: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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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将乐县公安局初步调查,这名闹事女子李某(女,38岁,平潭县人)因与古玩店老板谢某水有债务纠纷前来追讨欠款。但因为采取手段不当,所以才生出这些事端。目前,对该女子的行为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来自: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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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闹事,情节较轻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为,公安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欠债不还者可恨!讨债虽不易,但也需遵法守法,万万不能采用极端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威胁他人安全。否则讨债不成,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自: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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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市民若发现有类似事件时请马上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且请群众为了自身安全,不要围观,不要故意起哄,保持安静,为公安人员解决事态留下合理的时间空间。 (来自:将乐县公安局)

                     将乐公安民警这事干的漂亮,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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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债虽不易,但也需遵法守法,万万不能采用极端的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威胁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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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没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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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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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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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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